台湾经济部工业局于 12 月 6 日公布「海上风电区块开发产业关联执行方案」,订定 25 项关键发展项目及 56 项加分项目,并调整部分国产化的门坎,相较于 7 月 29 日公布的草案少了四个项目,以下为主要变更:
关键发展项目
关键发展项目分为五大类共 25 项,考虑台湾本土供应链欠缺海上变电站及风机变桨旋角系统的制造能量,舍去海上变电站的变压器、开关设备、配电盘及功率转换系统等四个项目,变桨旋角系统则归至加分项目。
在海事工程服务及工程设计服务上,7 月 29 日公告之草案规定须达申设容量 100%,正式版本则放宽国产化要求,海事工程服务所使用的环境调查船、地工钻探船、水下基础安装船、风力机安装船、输出海缆铺设船、运维工作船(CTV、SOV、多功能工作船)以台湾国籍优先,参照以下发展核心服务量能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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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使用台湾国籍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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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台湾国籍船舶得使用国内外合资公司之船舶;其中国内公司的持股比例应大于二分之㇐,且合资公司就该船舶持份亦应大于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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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不符合上述得采用外籍船舶,须检附国内海事工程公协会确认国内无相关船舶量能证明,并依交通部航港局「非台湾国籍工作船申请停泊国际商港以外之其他港湾口岸作业要点」办理相关事宜
工程设计服务则规定本土公司在各项目的参与比例总计应不低于 50%,执行方式分成以下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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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以上工程技术顾问公司,至少包含国内及国外各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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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内部即有工程设计团队,则须至少与一家国内公司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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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工程技术顾问公司采工程统包方式,担任统包商或分包商
加分项目
加分项目改为五大类别,新增船舶制造作为独立类别,总计 56 项,配分亦有些微调动。
电力设施小计 25 分(草案为 19 分),海上变电站中的三个细项(变压器、开关设备、配电盘)在加分项目中的配分由 1 分提高至 3 分,无数量基本要求,按申设容量之比例计分;电力转换系统配分2分;海缆配分则由 6 分调降至 5 分。
水下基础舍去打桩工程架板钢构项目,分为单桩式/套筒式及浮动式两种计分方式,单桩式/套筒式小计 4 分;浮动式小计 5 分。
风力机零组件小计 27 分(草案为 30 分),扣件改为独立细项,数量至少超过申设容量 60% 即列入加分计算;变桨旋角系统改为无数量基本要求;发电机则调降至 5 分;多个细项合并改择一列入计分,例如叶片的脱模剂及胶黏剂择一落实数量达申设容量 100% 者即可加 1 分。
船舶使用上最多可以加 5 分
船舶制造和海事工程服务/工程设计服务的细项及配分皆同草案内容。其中可以留意的是,水下基础安装船、风力机安装船、海缆铺设船这三项关键发展项目,须优先采用台湾国籍船舶,并且若船舶为台湾制造,可得加分项目中船舶制造的新建配分 3 分及海事工程服务/工程设计服务中船舶使用配分 2 分,共计加 5 分。若为台湾「改造」,仅可得船舶制造的改造配分 1.5 分。
InfoLink 认为在区块开发的产业关联审查中,开发商不会选择海缆及海上变电站作为加分项目,考虑海缆生产须兴建专用工厂且建厂成本过高,台湾恐没有厂商表示投入意愿;台湾目前缺乏能力制作及设计海上变电站,其水下基础虽与风机水下基础结构类似,但重量远超过风机水下基础,生产上亦有一定难度。而台湾虽具风力机零组件的制造能量,产能是否能跟上市场需求仍有待商榷。
本次公布的海上风电区块开发产业关联执行方案将适用于 2026 – 2027 年完工并联之风场,预计可以新增产值 2,614 亿元、带动就业 29,450 人。针对 2027 年后完工并联之风场,经济部将视政策发展滚动修正后续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