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歷史綠電價格》
電證分離及電證合一的T-REC價格皆依市場機制而定,故價格呈現浮動狀態。獲得台灣綠電價格,進一步拓展企業綠電布局。
台灣電業市場長期由台灣電力公司(以下簡稱台電)壟斷,集發電業、售電業與輸配電於一身。2017年台灣大幅修正《電業法》,開放民間企業競爭發電、售電與電力服務,然而在政府承諾以二十年固定的躉購費率(Feed-in Tariff,FiT)收購再生能源[1] 的情況下,大部分的綠電實際上都由台電收購,只有少數與企業簽訂供電協議,直到2020年後隨著躉購費率下滑,加上企業願意購買綠電的價格大幅上漲,才真正建構出台灣的綠電交易市場。
截至今日,台灣綠電市場發展日益完善,購電協議(Power Purchase Agreement,PPA)的簽訂容量居亞洲地區之冠。然而相較其他東南亞國家,台灣綠電市場規則相對複雜,因此本篇將透過解析台灣綠電市場的現況與挑戰,讓各位讀者能夠獲得更深入的了解。
儘管修正後的電業法開放民間競爭,整體再生能源電力結構仍有三成以上的發電量來自台電自有案場(以慣常水力為大宗)。此外,由於台灣再生能源案場長期以來習慣直接與台電簽訂,因此近五年進入FiT系統的佔比一直居高不下。2020年五月,台灣完成首起綠電轉供案,總交易量超過1.1億度,該年成為台灣的「綠電交易元年」。
截至目前為止,台灣綠電市場持續呈現供不應求,使得市場價格居高不下,且越來越多再生能源案場想要投入綠電市場,甚至原先與台電簽訂FiT的電廠開始與台電分手[2] 並轉向綠電市場。如此趨勢可以從逐年成長的綠電市場供給量中看出端倪,如2022年綠電市場供給比前一年成長33.6%,供給量達到近13.2億度。
圖一、近五年台灣再生能源供給結構
資料來源:能源局能源統計專區、台電公開統計資料
台灣買家目前面對三種綠電採購壓力,分別為政策型壓力、供應鏈壓力以及自主型壓力。
政策型壓力來源主要為《用電大戶條款》,受其規範的廠家須在2025年前達成10%的綠電使用比例;因應供應鏈管理需要採購綠電的企業以高精密工業(如半導體產業)的需求最為急迫;在自主型綠電需求則多來自金融業及大型連鎖服務業等。
若是想在台灣獲取綠電,目前共有三種方式:簽訂企業購電協議(Corporate Power Purchase Agreement,CPPA)、自發自用、購買再生能源憑證T-REC。
圖二、2022年台灣綠電市場交易結構
資料來源:T-REC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
2022年台灣市場有81%的綠電透過CPPA進行交易,為目前最大宗的綠電交易方式。綠電買家可直接和第一型再生能源發電廠[3] 或是再生能源售電業者簽訂CPPA,其價格與簽約年份由買賣雙方協調訂定之,且價格無上、下限。
在電力正式轉供以後,電證合一的T-REC也會一併移轉至綠電買家的帳戶,且憑證僅能轉手一次,因此若是簽訂CPPA的買家用戶並不能將其轉賣。
圖三、台灣CPPA交易示意圖
綠電用戶可以自行建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不管是屋頂抑或是地面型太陽能均無容量限制。當綠電通過用戶端電錶,T-REC國家憑證中心會自動產生憑證至其帳戶。
有部分自發自用的廠家並不需要T-REC,因此在憑證可以轉手一次的規則下,可以將T-REC轉賣給其他用戶。在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設有電證分離T-REC的競標區,可以透過該平台進行購買,不過現在多以私下議價、交易為主。值得注意的是,受用電大戶條款規範者,不得使用此方式獲取綠電憑證。
表一、台灣綠電交易方式比較
補充:台灣的三轉一趨勢
台灣的電廠分第一型、第二型以及第三型,不同種類型的電廠差異在於案場容量與電廠用途。第一型電廠是唯一可以對外售電的案場類型,故其消防措施要求比第二、第三型電廠更為嚴格;而第二、三型的電廠原定義為自發自用型的案場。
然而由於近年台灣綠電需求量暴增,導致市場價格具備十足的誘因,因此部分第三型的電廠業者開始申請將案場轉型為第一型案場以取得售電資格。
圖四、台灣再生能源購買管道及流程
資料來源:富威電力
台灣綠電發電量主要倚賴太陽能、離岸風力以及陸域風力,其中又以太陽能裝置容量為大宗。以2022年的裝置容量結構為例,有86%的裝置容量來自太陽能,而離岸風電以及陸域風電裝置容量佔整體的7%。
然而綠電來源結構預計在2024年後出現明顯變化,離岸風力的比例將大幅提升,主因為近幾年簽訂的風場會在2024年後陸續併網,且後續緊接著每階段500 MW的區域開發,因此離岸風力將會成為未來台灣綠電市場供給的重要支撐。
圖五、2021-2030年台灣再生能源發電裝置容量
目前台灣綠電市場交易機制相較其他亞洲國家嚴謹許多,且因交易方式多以簽訂PPA為主,進入市場門檻相對高昂,因此對於許多台灣綠電買家來說,找不到綠電來源或供不應求導致價格高昂成為最大阻礙。
不過如前段所述,在未來三到五年內會有大量離岸風電進入市場,將可以大幅填補供給上的缺口。然而,因風力發電期間集中在冬季,加上由於單一案場的發電量體龐大,台灣僅有少數企業的需求足以呼應,依照目前台灣綠電市場的機制,許多中小企業無法受惠於離岸風電,猶待引入相關配套措施。
2022年簽訂綠電PPA的前五大買家多以半導體製造業為主,其中又以台積電為大宗,其購買量體佔比達到66.39%。然而相較2020及2021年,台灣綠電由台積電獨佔的情形已經大幅改善,佔比從九成以上下滑至六成六,顯示隨著供應量增加,有越來越多不同買家參與台灣綠電市場。
圖六、2022年台灣綠電PPA前五大買家
資料來源:T-REC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
以電證分離的T-REC而言,所有憑證均來自自發自用的案場,即這些這些案場僅有電力需求,並不需要再生能源憑證,故將其發電產生的憑證釋放至市場上。電證分離憑證交易時不須進行任何配電,僅須交易憑證本身即可。
電證合一T-REC則是完全由再生能源發電案場產出,通路來自發電案場自售或委託售電業轉賣。購買電證合一的T-REC需要簽訂CPPA,且至少要將一年的電費單給予售電方評估,以進行電力的轉供配電規劃。目前台灣的電力結算採時間電價[4] 並每月結算,綠電轉供亦遵循此方式。
不管是電證分離或是電證合一的T-REC價格皆依市場機制而定,因此價格呈現浮動狀態。此外,儘管台灣政府並未訂定底價,電證合一的T-REC價格必定大於躉購費率,以作為再生能源發電廠家與躉購機制分手之誘因。
[1] 躉購費率每年更新,2022年詳細價格請參考經濟部能源局網站。
[2] 與台電的綠電解約將以合意終止契約前兩年的售電單價作為固定費率。若是綠電躉購費率高於固定費率,台電直接同意解約,不設分手費;反之,若綠電躉購費率低於固定費率,則須協商終止契約條件。
[3] 指發電業依電業法及其相關規定,設置利用再生能源發電之發電設備。
[4] 依照用電之尖峰、離峰時段及夏月、非夏月採用不同的電費計算標準。
電證分離及電證合一的T-REC價格皆依市場機制而定,故價格呈現浮動狀態。獲得台灣綠電價格,進一步拓展企業綠電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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