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全球鋰電池供應鏈數據庫
數據庫報告涵蓋全球鋰電池市場供需情形,深入儲能領域的電芯環節,統計各企業的產能、產量、出貨等細部數據。
大約在2018年間,電池市場專家以及電芯製造業者預測在2022-2023年電池芯的價格會降至100美元/度以下,使得電動車的持有成本低於既有的內燃機汽車。然而,金屬原材料價格在過去兩年急遽上升,由於金屬原材料是電池的主要成本,電池芯的價格出乎專家們的預期不降反升,縈繞在市場的綠色通膨問題也使得鋰電池材料供應鏈高度集中於中國成為電池產業所關注的焦點,當材料供應高度仰賴於單一地區,只要該地區發生電力不穩、缺水乃至於疫情封控等種種因素造成減產或停工,即會導致全球市場供需的劇烈波動,在2020年疫情後此一供應鏈斷鏈的現象尤為常見。為求供應鏈穩定以及在淨零碳排、ESG的要求下,各國著眼於電池回收的推動以期在穩定關鍵材料供應和減碳永續上一石二鳥。
2020年12月10日歐盟委員會發布《歐盟電池法規》EU Battery Regulation,2022年3月通過該法案,預計將在2023年初實施,該法案第二章的Article 8即對容量大於2kWh的含鈷、鉛、鋰或鎳工業電池、電動車電池等增加了若干比例使用回收原材料的要求:1)自2030年1月1日起,含鈷、鉛、鋰或鎳於活性材料中的電池使用鈷的回收佔比至少12%、鉛至少85%、鋰至少4%或鎳至少4%。 2)自2035年1月1日起,含鈷、鉛、鋰或鎳於活性材料中的電池使用鈷的回收佔比至少20%、鉛至少85%、鋰至少10%或鎳至少12%。
表一、歐盟電池法規對電池生產中來自回收材料的最低佔比要求
Article 49要求電池生產者自行或透過生產者責任組織負責收集所有廢棄電池,應負責免費從終端消費者回收電池,且終端消費者沒有義務因此購買新電池。電池生產者應和電池分銷商、廢棄車輛回收業者、公共機關或第三方機構合作從終端消費者或設置的回收據點將電池進行回收。Article 55則要求可攜式廢電池的回收比率應從2025年底的65%逐步提升到2030年底的70%。為了追蹤及管理這些回收流程,與電池有關的資訊將會透過一個稱為“電池護照”的識別碼在網上供大眾查詢。
由中國生態環境部、商務部、發改委和海關總署於2017年頒布的《關於全面禁止進口固體廢物有關事項》在2020年9月擴大到所有從其他國家進口的廢物。2018年由中國工信部、環保部等國家部委聯合發布的《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暫行辦法》要求汽車生產企業負責電動汽車電池回收和鋰電池全生命週期管理,從電池生產、銷售、試用、報廢到回收。在2018年設立電池回收體系後,中國工信部公告了符合電動車動力電池回收規範的推薦電芯生產者「白名單」,只有使用白名單業者供應動力電池的新能源車才能獲得電池回收補貼,目前白名單已從2018年初始的5家電池製造商成長到2022年共47家企業涵括主要中國電芯廠如比亞迪、國軒高科、贛峰鋰業、蜂巢鋰電等…。
目前電池回收產業發展仍在早期,但隨著各國政府陸續訂定回收相關政策導引與監管,電池回收產業將迎來快速成長,推動電池回收除了為穩定材料供應以及減碳永續,在降低關鍵原材料供應鏈過度集中問題也將扮演重要角色。
數據庫報告涵蓋全球鋰電池市場供需情形,深入儲能領域的電芯環節,統計各企業的產能、產量、出貨等細部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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