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作者 InfoLink
更新日期 October 20, 2020

美國貿易管理局9月底拍板定案,通過對2017年12月 至 2018年11月30日之間,中國出口到美國的光伏模組電池的「反傾銷稅(AD)」細則。由於終判稅率結果比今年2/10的初判結果高約8%左右,中國企業必須繳納差額。其中,18間企業有獨立稅率,普遍在68.93%,其餘廠家則為238.95%。

根據InfoLink 海關數據,該期間內,中國出口至美國電池與模組合計僅約63MW,因此對各廠家財務影響不大。目前美方持續課徵雙反(AD與CVD)關稅的態勢並沒有太大改變,稅率大致仍是逐年降低,而雙反稅率疊加201及301稅讓中國模組直接輸美並不划算,因此近來中方出口至美方產品,仍以免徵201關稅的雙面模組為主。

不過201條款稅率中雙面模組享有豁免的情況恐怕有變數,根據白宮10月10日公告,美方不但擬定取消雙面模組豁免關稅,也可能提高明年 201 條款的稅率,將 2021 年的關稅從15%提高到18%。

美國為保護國內光伏製造業, 2018 年初祭出「201條款」,針對容量超過 2.5GW進口光伏電池與模組徵收 30%關稅,為期四年,每年逐年降低5%,原本預計到 2021 年,稅率就要降到 15%,且201條款將在 2022 年 2 月退場。但美國總統川普表示,雖然從 2018 年 1 月徵收太陽能關稅之後,美國光伏製造業相關產能與市占率有所提升,但雙面模組的豁免讓中國模組大量輸美,仍需採取進一步措施激勵美國本土製造,所以擬定撤銷雙面模組201關稅豁免與提高稅率。市場消息則指出,美國國際貿易法院將會再一次阻擋川普政府撤銷豁免的決定,但美国国内业者对此报以悲观看待,若15天后(10/25)声明生效,关税的征收或将抑制美国光伏需求发展甚至影响就业率。

然而,儘管雙面模組豁免權可能取消,美國ITC政策本身所提供的抵免税率仍旧十分可观,加上政策设计使得需求得以延续,开发商也倾向积极拓展项目带动需求持续增长,长期来看美国市场仍具备成长性。無論本次稅率調整是否實行,並不影響美國需求成長。

為提供您更多優質的內容,本網站使用 cookies分析技術。若繼續閱覽本網站內容,即表示您同意我們使用 cookies ,關於更多 cookies 資訊請閱讀我們的 隱私權政策